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司法局 > 要闻 > 通知公告
汕尾市司法局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公告
  • 2022-10-28 14:5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有关要求,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广东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粤司规〔2022〕4号),详见附件。

  附件 广东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免处罚事项清单.pdf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司法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