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由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由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来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汕尾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联系人:余宏秋
电 话:0660-3362984
邮 箱:swzfjd@126.com
地 址:汕尾市腾飞路市司法局办公楼
邮 编:516600
附件: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由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1-1:汕尾市取消由乡镇街道实行的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et
附件1-2.:汕尾市调整由乡镇街道实行的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2022年版).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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