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来,汕尾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法治政府的全面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立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把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摆上重要日程,对标对表上级工作要求,制定全局学习贯彻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部署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多措并举营造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浓厚氛围。二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学习制度为重要抓手,重点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2022年以来,我局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43次、开展学习教育活动60场次、宣讲活动1次。三是统筹推进全市法治建设。举办全市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第一时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职工作,将“法治建设”“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法治汕尾建设考评,发挥法治督察职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二、深化依法行政,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开创新局面
(一)地方立法实践不断深化。高效保质完成《汕尾市城乡规划条例》《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汕尾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拟定;制定出台了《汕尾市汕尾渔歌保护规定》政府规章,并加强宣传解读;起草规范性文件《汕尾市保利金町湾片区管理规定》《汕尾市居住出租房屋“旅业式”管理办法》;编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法律指引,为当前疫情防控提供法律保障和参考。
(二)推动行政执法效能持续提升。全面推广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一是强化学习培训。今年来,全市共举办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培训班10场,参训412人次,举行线上培训5场,参训2200人次,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通过简化操作要点讲解、现场一对一教学等方式,使执法人员充分熟悉掌握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实际操作及现场运用。二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每周例行通报、直达一线督查等制度,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全面提升我市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当前全市累计上线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行政执法单位178家,应用执法单位145个,人均办案量4.09件,全省排名第七,粤东西北地区排名第一。纵深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权,根据市城区、陆丰市、海丰县和陆河县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市政府公告形式先后将670项县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调整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所辖镇街实施,将755项下放到城区所辖街道实施。同时,进一步理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代管街道行政执法体制,将673项县级行政执法事项下放至遮浪,田墘、东洲三个街道办事处实施。
(三)法治服务保障职能充分发挥。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2年审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各类文件共260件,提出意见或建议223条。二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办理各类文件303件,其中审核并提出相关审核意见的82件,其他文件221件,29份印发公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省政府、市人大备案,无误报漏报,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三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2022年以来,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3宗,受理27宗。受理的案件中,已结案21宗,6宗正在审理中。四是持续扩充律师团队。2022年,我市共有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援助处35家,其中普通律师所26家、公职律师事务所5家,法律援助处4家。全市共有律师227名,其中专职律师130名,公职律师84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公司律师10名。五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当前全市共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944个,其中,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52个;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848个;医调委、知识产权调委、交调委、物调委、食品调委、商调委、婚调委等七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4个,驻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2个。截至目前,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发生人民调解案件2184件、成功调解216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26%;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025件,预防纠纷296件。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电子证照累计开通487种,签发1585万多张,涵盖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个人高频证照以及营业执照、不动产权电子证书等法人高频证照,无缝对接省级电子证照系统,经核查,通过电子证照核验和数据共享等,82种证照目录支撑全市8799项事项,实现约285511笔业务,3253891次的免提交用证服务,累计减免材料约2354082份,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免证办”“亮证办”,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少填、少带、少跑”;同时,推动全市各银行、保险机构32个业务事项共直接取消或替代取消45个申办材料,使“无证明城市”创建覆盖至银行保险领域,49个市级部门、166个区县单位,通过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免证办工具等方式,实现政务业务用证,全市已使用电子证照政务服务事项共计8000多项,并正在进一步推动电子证照在镇街层级应用,实现无证明城市工作的全覆盖。
二是普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牵头组织由高校法律专家学者、资深法官、检察官等20多名专业人才组成“八五”普法讲师团,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教育活动;并结合普法职能职责,在局机关抽调26名业务骨干成立普法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志愿活动,并借助各类官方媒体平台,进行线上线下联动宣传。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组织全市6万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达98.22%。优秀率达97.84%,及格率99.99%。三是完成《汕尾市2022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资料汇编》制作工作。并做好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四是全面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组织举行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展览,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校师生、企事业单位职工、驻训官兵等1万多人参观学习;同时推动“国安号”公交专线投入使用、法治阵地举办“亮灯”行动等方式,持续深化全体公民国家安全的意识、理念。五是深入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 。当前全市各地通过遴选、公示,已建立培养3400多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推动各地联合多部门开展系统性任前培训、组织上岗考核,按省统一标准制作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并及时颁发、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六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荐陆丰市金厢镇下埔村、陆河县水唇镇螺洞村2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七是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工作。制订《关于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指导各地认真组织落实,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扩大《民法典》宣传广度、力度、深度。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全面发展。一是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协调各部门,争取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纳入民生工程、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政策保障。二是首创公共法律服务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汕尾市公共法律服务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以来,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接待群众咨询4145人次,省厅转办的工单29宗全部办结。2022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证4373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551件,仲裁委共受理案件205宗。三是提供一站式多元化法律服务。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利用12348语音指挥平台,在局机关和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之间实现“一线通”,目前,全市基本建立起“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初步成型,推动打通联系服务老百姓“最后一公里”。
2022年,市司法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推动各基层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距发达地市仍有一定差距;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仍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提高。2023年,市司法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助推实现老区振兴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更精准的制度供给、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确保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加强行政立法体制机制建设。在《汕尾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立法制度,为立法审查工作的正确有效行使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加大法治督察工作力度。全面压实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是深入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深化乡镇街道改革和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持续加强规范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和监督。五是建立调解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的优势,做到优势互补,建立三种调解方式的衔接和转化机制,提高调解的法律效力和履约率,使人民调解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六是创新公法服务体系。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为基础,推进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实现服务标准统一、运行管理统一、组织保障统一,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七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着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汕尾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