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的公告
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来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汕尾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联系人:余宏秋
电 话:0660-3362984
邮 箱:swzfjd@126.com
地 址:汕尾市腾飞路市司法局办公楼
邮 编:516600
附件: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1.汕尾市收回一批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2023年版).xlsx
附件-2.汕尾市新增下放一批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2023年版).xlsx
附件-3.汕尾市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2023年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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