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司[2018]38号
关于印发《汕尾市司法局2018年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局各科、处、室、所:
现将《汕尾市司法局2018年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汕尾市司法局
2018年3月27日
汕尾市司法局2018年创建
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确保2018年汕尾市提前实现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目标,根据《汕尾市2018年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汕创文[2018]3号)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着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着力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城市,打造“善美之城”城市品牌,推动汕尾加快振兴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广东省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7年版)内容和要求,以市中心城区为主阵地(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华侨管理区纳入省文明城市创建范围),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加快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市民的参与度、群众的满意度、城市的美誉度,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确保2018年提前实现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目标,海丰、陆丰、陆河力争2018年进入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行列。
三、主要任务
(一)主责任务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全民普法教育。完成普法规划任务,引导市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实现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责任单位:宣教科
2.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群体的权益保护。加强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
责任单位:市法律援助处
3.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加大对“两抢一盗”、“黄赌毒”、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市民群众安全感。(责任单位:基层科、戒毒科宣教科、局扫黑办)
责任单位:政治处、公律科、基层科
4.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实践,推进文明诚信服务。
责任单位:公律科、法规科、基层科
(二)共建任务
1.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公益广告宣传、基层文明创建等多种形式,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进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部队、网络。
(2)深入推进面向党员干部、职工、青少年和居民群众的“中国梦”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形成系统化、常态化。
责任单位:政治处、研究室
2.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实践。
(3)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多种宣传形式继续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发布,强化优良家风家教、校风校训、企业精神等宣传教育,把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融入人们日常生活,突出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核心价值观氛围。
责任单位:局创文办
(4)突出品牌打造,大力推进“一城一品牌”“一行一重点”“一园一主题”“一地一广告”“一节一活动”“一村一特色”等“六个一”工程,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落细落小落实。
责任单位:局创文办
(5)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策划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挖掘传承汕尾红色文化和特色文化,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局创文办
3.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6)深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建设,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为社会提供丰润的道德滋养
责任单位:局创文办
(7)完善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深化文明行为引导,让人们行有所依、行有所止。
责任单位:局创文办
(8)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汕尾处处有雷锋”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发掘选树宣传道德模范、南粤楷模、广东好人、“最美系列”人物等先进典型,建立健全先进典型帮扶礼遇和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局创文办
(9)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党员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局创文办
4.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0)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大力推进文明村镇创建,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共建美丽乡村。
责任单位:基层科
(11)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以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为着力点,抓党务、抓业务,努力构建健康向上的单位文化氛围,实现职工业务水平和道德水准同步提高。
责任单位:政治处、办公室
(12)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礼仪等文明引导行动,营造文明守礼的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办公室
(13)大力推动文明公厕创建。按照“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城乡公厕实现“净化、美化、亮化、文化、人性化、生态化”,着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
责任单位:办公室
5.大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
(14)加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制作、刊播和展示力度,形成公益广告宣传制度。
责任单位:办公室
(15)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积极倡导勤劳节俭、友善互助、诚信敬业、孝亲睦邻、遵德守礼之风。
责任单位:办公室
6.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完善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
(1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大力学习宣传优秀党员干部。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单位:政治处
(17)建设党委政府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机制。合理制定创建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使创建活动常态化。将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创建工作力量,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
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分四个阶段开展,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如下:
第一阶段:提升阶段(2018年1月至4月)
任务目标:制定2018年度相关工作和活动的计划,重点做好工作方案、活动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印发。对各项工作和活动进行部署,在特定时间节点开展面向广大市民的主题活动和有关创文工作,要做到提前部署、按时启动、及时落实,确保成效不打折扣。
第二阶段:巩固阶段(2018年5月至7月)
任务目标:在6月30日前完成工作方案、活动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印发,相关工作和活动要及时组织开展,已完成的工作和活动要按要求形成“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的说明报告。
第三阶段:冲刺阶段(2018年8月至9月)
任务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做好2018年度的材料,在9月30日前,将所负责的规范文件、说明报告、统计表格、实景图片等材料以规范格式报送市创文办。
第四阶段:迎检阶段(2018年10月至省文明城市测评考核)
任务目标:对2018年度的材料进行自审,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形成最终稿后提交省文明委审核评分。围绕文明创建举办大型主题活动,全城动员,全民参与,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迎接省测评组的测评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2018年成功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对我市实现振兴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把文明创建放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一项核心任务来抓。局主要领导是文明创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继续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督促。要形成有领导班子成员亲自抓文明创建工作、有人员负责落实文明创建工作、有专人负责与市创文办对接联系的工作格局。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问责。要牢牢压实文明创建工作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把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出实效,使文明创建形成常态化、长效化。要注意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向市创文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推进过程中若遇到困难问题,要及时向市创文办反映。市创文办将继续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有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重视不足、落实成效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并报送纪检、组织部门问责追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文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官方网站、“两微一端”、通讯彩铃等载体和方式,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文明引导语、创文标语、创文动态等的发布力度,切实做好社会宣传、网络宣传、新闻宣传,积极营造人人了解创文、人人重视创文、人人参与创文、人人宣传创文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