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首届汕尾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的通知
汕府办函〔2023〕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完善我市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本市政府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王小梅等24名专家人才为首届立法咨询专家,聘期5年。现将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通知如下:
王小梅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方振宏 广东宏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邓世豹 广东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教授
卢护锋 广州大学法学院副主任、副教授
卢若飞 广东文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叶若蓝 广东卓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丛中笑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经济功能区立法中心主任、教授
朱少波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长河 广东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最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 恒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孙 莹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 丹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振宇 广东财经大学智慧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讲师
杨择郡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邱 新 暨南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陈敏露 广东文宗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伟国 广东琴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卓学龙 广东龙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钟 澄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黄如杰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梁军燕 广东金轮(汕尾)律师事务所律师
董 皞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蒲昌伟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