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秋旋等同志负责工作或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
关于陈秋旋等同志负责工作
或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
市局各科、室、处、所: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陈秋旋同志负责装备财务保障科工作;
林木勤同志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工作;
温宝塔同志负责律师工作管理科工作;
林坤国同志负责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工作;
林伊莎同志负责立法科工作;
陈海兵、张贵清、李凯旋、叶文烨、曾海萍、陈雅洁等同志调整至办公室工作;
陈粤平同志调整至法治督察科工作;
马楚武同志调整至行政复议应诉科工作;
潘汉锋同志调整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科工作;
郭宁同志调整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工作;
石道治、江漪娴、刘海怡等同志调整至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
周楗周同志调整至律师工作管理科工作;
朱伟西、蔡莎莉、肖晓静、徐利光、张文升、孙如冰、林奕征、曾向琛、周晓明等同志调整至装备财务保障科工作。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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