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民解忧 受援人送锦旗感谢
2019年11月23日下午,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黄某强来到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送来一面写有“法律援助伸援手 为民维权解民忧”的锦旗。黄某强一边将锦旗送到法援工作人员的手中,一边对法援中心为他提供的帮助表示由衷地感谢。
事情要从2019年4月24日上午说起。当天,受援人黄某强来到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向工作人员咨询交通事故法律问题。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杨雪标、胡祝红热情接待了他。经了解:受援人黄某强的独子黄某在陆丰市因交通事故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黄某强在抢救儿子的过程中支付了巨额医药费用,同时,出于善心,同意将黄某的部分器官进行捐赠。因其儿子有买保险,事后黄某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在与保险公司协商过程中,保险公司人员回复该事故赔偿给受援人的赔偿款为十多万元,且一再拖延,迟迟未予支付。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上报市法律援助处及有关局领导。市局立即启动简易程序,安排胡祝红律师优先办理黄某强法律援助事项,为其提供法律意见。办案人员一方面对黄某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计算出本案受援人应得到的赔偿金大约80万元。另一方面帮助黄某强寻找赔偿未获保险公司支持的原因,经调查,保险公司至今未赔付的主要原因是证据材料不齐全,特别是证明死者黄某属于城镇居民的证据不齐全。于是,受援人在法律援助律师的指导下,抓紧时间搜集补充材料,同时,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
黄某强申请支付保险赔偿金案于今年4月30日起诉,案件历时5个月,办案人员经过多次努力,反复争取,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了有力的代理意见,最终得到法院的采纳。2019年10月24日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付76.5万元,被告保险公司在充分的证据面前对于该案未提出上诉。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