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意见的公告
开展文明行为立法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有效手段,是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重要举措。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起草了《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为促进民主立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在2021年3月23日前通过信函、邮箱、传真等途径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
2.关于《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联系电话:0660-3236299 传真:0660-3361067
电子邮箱:swsflfk@163.com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腾飞路市司法局立法科
邮编:516600
关于《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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