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9月25日发布《关于〈汕尾市法律援助事项指派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意求见》,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2年10月2日止。截至公示期满,无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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