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1年2月22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意见的公告》,公示期为31天,自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23日止。截至公示期满,收到1条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汕尾市司法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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