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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法律援助事项指派办法》实施情况报告
  • 2024-10-25 13:1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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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1日,司法部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正式施行。新修订的《程序规定》共六章46条,其中单设“指派”一章,重点细化了指派程序。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出台了《汕尾市法律援助事项指派办法》,通过公平合理、高效便利、有利于受援人的指派原则,为受援人合理指派,提供便捷、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实施情况

  1、建立起法律援助事项“轮派+点派”指派制度。

  办法明确了汕尾市法律援助事项指派的责任主体、和指派方式,制定了公平合理、高效便利、有利于受援人的指派基本原则,结合办案时限、援助人员的专业优势、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情况和被告人羁押地远近等因素,合理指派。如对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以及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要求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批准法律援助案件1058件(其中刑事辩护与代理案件886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68件,行政法律援助4件);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1964件;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15件。做到受理率、指派率100%。

  2、强化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职责。

  办法对通知类、申请类法律援助事项案件的指派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由指派人员根据事项具体情况提出拟定法律援助人员意见,由法律援助处审核。对审批后需制作的格式文书也进行了规定。在该办法基础上,市法律援助处又相继出台《汕尾市法律援助事项报告及集体讨论制度》、《汕尾市法律援助申请类案件材料核查指引》、《申请类/通知类法律援助案件归档指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市法律援助事项指派工作程序,为受援人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2023年,我市在2023年度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汕尾市法律援助案件优良率70%,名列全省第三。

  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是检验为民初心的“试金石”,都关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对法律援助制度的信心。法律援助机构作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主阵地,最大限度地规范法律援助事项指派工作,是为受援人提供更精准更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的基石。下一步,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处将继续落实法律援助事项指派工作程序,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以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所急、所盼、所需为导向,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扎实办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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