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0年对市本级(含红海湾区、华侨区,下同)200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5项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本级2009年度社保基金收入26503.86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金16853.7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金7036.27万元、失业保险金1667.93万元、工伤保险金684.03万元、生育保险金261.92万元;支出18270.93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金12162.2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金5124万元、失业保险金835.19万元、工伤保险金108.48万元、生育保险金41.04万元;结余8232.93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金4691.4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金1912.27万元、失业保险金832.74万元、工伤保险金575.55万元、生育保险金220.8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2009年度社保基金能按照地税征收、财政管理、社保支付的模式进行运作。市社保、财政、地税等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不断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工作,积极筹集社保基金,确保了社保费收入的稳步增长。社保基金能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并能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按不同险种分别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社保项目能按时足额发放,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汕尾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其他类医疗保险基金超支,累计占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21万元。
(二)个别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档案资料不够齐全、完整;一些参保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基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占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21万元的问题,已责令市社保局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归还被占用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社保、财政、地税等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扩大社保覆盖面,提高社保覆盖率和基金收缴率;加大社保基金稽核力度,提高参保基数和缴费率;加强对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的管理;做好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社保、财政、地税等部门均已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落实审计意见,抓好整改。2009年末其他医疗保险基金占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21万元的问题,市社保局已于2010年全部归垫到位,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