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1号(总第010号)
汕尾市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汕尾市人大常委会第五届第38次会议审议了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进行整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整改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把整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督导,并按照“整改—规范—提高”的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要求,以及市审计局下达的审计决定,认真进行了整改。截止2012年8月底,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65个问题,已整改落实的57个,审计整改落实率达87.69%;已上缴财政165.68万元;补缴税费428.05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64.36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6.84万元;提出审计建议56条,采纳率达96%。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1年6月,市财政局已将应列而未列收入的银行利息55.97万元缴入国库作为收入。
(二)2011年8月,市财政局已将应缴未缴票据工本费收入4.47万元缴入国库,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三)关于基金支出1528.01万元超出规定开支范围授权支付给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和市规划局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责令上述四个单位进行整改,同时要求有关业务科室加强对基金收入的使用监督,做到事前监督,事后跟踪。
(四)关于预算外资金收入贝类承包款485万元至今未追缴入库的问题,市财政局表示:将继续加强催缴力度,协助市海洋与渔业局将拖欠的贝类承包款追缴入库,城区荣泰实业公司如再继续拖欠贝类承包款,将根据合同相关条款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列入2010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单位的有: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社保局、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市统计局、市外经贸局、市国资委、汕尾日报社等,这11个涉审部门预算执行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12年8月止,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落实。
(一)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和规范的问题。
部分单位未经批准扩大开支范围以及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已按审计决定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收入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和违规收费98.84万元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已将收费上缴财政,全部整改完毕;对固定资产14.11万元入账不及时等问题,已按会计制度调整了相关账目,全部整改完毕。
(三)未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
个别单位无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购置物品27.03万元,已补办有关手续,整改到位。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2010年度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涉审项目有:市技工学校扩建工程、市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基建工程、省道S242线海城至丽江段改建工程、市城区凤山妈祖文化广场(一期)工程和亚运(汕尾)场馆建设项目工程。
(一)部分项目投资控制不严,审核发现工程款结算增加投资129.30万元,多支付工程招标代理费等35.06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措施,按审计决定进行整改,收回多支付的费用,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对违规使用建设资金133.28万元的问题,所属单位已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归还原渠道资金等方式整改了36.84万元,其余资金已做出还款计划等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