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3号(总第018号)
汕尾市林伟华中学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4年5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3年对汕尾市林伟华中学(以下简称市林伟华中学)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林伟华中学是汕尾市教育局主管的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市直属公立重点中学,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审计结果表明,市林伟华中学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校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该校能按规定编制预算计划,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前提下安排预算支出;能加强对财务审批、收费等环节的规范管理;做到亮证收费,收费使用财政票据,票据管理比较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购买电脑、音响等设备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
(二)收取学校小卖部承包款未上缴市财政。
(三)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
(四)食堂承包款未收回。
(五)往来款长期挂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市林伟华中学予以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审计局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规范现金管理,加强往来款清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林伟华中学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未执行政府采购、违规使用现金和承包款应收未收的问题,市林伟华中学落实了审计整改意见,加强了收费管理,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整改到位。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已逐步进行了清理,逐步规范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并按审计建议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完善财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