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1日在汕尾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上
汕尾市审计局局长 李林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汕尾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7月以来,汕尾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聚焦全面接轨深圳、全力融入“双区”,深入推进“1+1+9”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安定和谐,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积极的政策措施初显成效。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19亿元,比2019年增收1.33亿元,增长8.95%,其中市本级税收收入8.42亿元,较上年增长3.06%;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72.01亿元,较上年增加15.93亿元,增长28.41%;争取地方政府性债券资金12.44亿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31亿元,有力保障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等领域补短板的资金需求。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2020年,市本级财政完成民生类支出合计17.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2.4%,较上年增加4.87亿元。民生方面的持续投入,有力保障各项民生事业发展。2020年,在市级财政的全力支持下,汕尾理工学院(华南师大汕尾校区)、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等提升教育水平的重大项目有序推进;深汕中心医院顺利竣工,并投入试运行,有力地提升了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粤菜师傅”等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成效较好;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连续两年排名粤东第一。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加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落实整改,成效显著。据统计,截至2021年6月底,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1个问题,已落实整改77个,整改完成率为95.06%,整改问题涉及的金额23.92亿元,促进项目完成建设任务50个,促进完善规章制度14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审计了2020年度市级和海丰县预算执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改进。
(1)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和严肃性。对土地市场疲软下滑的预期不足,土地出让收入的预算过高,相关预算收入调减73.31%,且预算调减不及时,影响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2)代编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代编预算规模过大。二是将14项应直接安排给部门的项目预算列入代编预算。三是16项代编预算未能按规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落实到预算单位。四是未及时收回统筹12项预算执行率低的代编预算。
2. 预算管理力度不强。一是在市人大批准预算调整前已先安排追加预算71项。二是对27项执行率低的项目预算,未及时采取提醒纠正、收回统筹等有效措施。三是未及时盘活结转结余超过2年的存量资金7083.6万元。四是未按规定将财政专户收入的852.37万元计入当年收入。
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的绩效评价工作存在不足。一是未能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的要求。二是第三方复核评价的项目代表性不足,涉及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较少。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级62个预算单位及63个下属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55项预算资金由于前期工作不充分、工作推进慢、未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编制和调整预算等原因,执行率低于30%。(2)部分单位存在挤占专项经费、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未及时上报结余或结转超过两年的存量资金等不规范的财务行为。(3)部分单位存在支出超预算、未按规定列支公务用车经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等违反“三公”经费、会议费等管理规定的问题。(4)部分单位履行非税收入执收职责不到位,少收少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合计176.36万元。
(三)海丰县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 预算编制不够规范合理,存在预算调整规模大、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等情况。2. 应收未收8个建设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779.26万元。3. 会计核算不规范,影响当年预算支出准确性。4. 部分资金使用进度慢,未及时发挥资金效益。5. 工程项目管理存在未按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未落实“简政放权”等问题。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六保”“六稳”,开展了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方面
1.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政策宣传效果不明显,跟踪监测不到位,导致获得补助的企业少、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较少。2. 市本级、海丰县未在规定时限内审批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3. 14名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获得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和适岗培训补贴。4. 22家用人单位未获得2020年期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5. 个别县区未发放250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6. 个别县区未完成2020年度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二)南粤家政就业工程落实情况方面
1.3家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项目课时少于规定的200学时。2. 相关职能部门未将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纳入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未牵头组织成立市级家政服务行业协会。3. 2个县区尚未建立家政示范社区。4. 1个县区尚未建立家政扶贫对接帮扶机制。5.未完成省要求的建设不少于6家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的任务。
(三)全市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方面
1.红草等3个产业园区,超期未开工的建设用地101.68万平方米,占已出让建设用地的21.51%,土地闲置比例较高。2. 陆丰市、陆河县等2个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利用率较低,2个园区合计空置率为33.04%。3. 部分园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足,存在缺少污水处理厂、供水供气不足等问题。4. 部分园区存在未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未严格执行企业入园准入制度、项目概算未执行招投标制度等问题。
(四)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方面
主要问题是:相关部门未制订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制度、鼓励城市停车场建设的优惠措施、城市停车管理制度,未建立城市停车设施备案和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机制,便利停车政策落实不到位。
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大行动”、国家级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开展了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基层基础建设年”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
1.“红色细胞工程”工作落实方面,各县(市、区)未能落实镇(街道)干部经济待遇一般高于县级机关同职级干部20%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的政策要求;市城区未落实1名镇(街道)干部全脱产驻1村(社区)的政策要求;陆丰、城区、红海湾、华侨管区等有9个镇(街道)未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补贴政策等问题。
2.“平安细胞工程”工作落实方面,存在部分县区未完成一村(社区)一警配备工作、乡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未出台加强农村(社区)综合执法管理的配套文件、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未按规定到村(社区)开展工作等问题。
(二)“营商环境优化年”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
1.便民利企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主要是: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未能落实“1天办结”“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等要求,且缮证环节耗时长;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未设置受理时限;工建审批环节的代办、“一次性告知”等服务不到位;部分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未能实现“汕尾市工建审批管理系统”与其他系统的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部分业务无法在该系统上进行审批的问题。
2. 信息化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由于相关职能部门未充分利用线上审批系统,导致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的便利政策未能落实。个别县区一级部门间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尚未建成。
3.“网上办事”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仅有5项不动产登记事项可进行网上办理;全市农业投资项目未实现网上办理和备案;车驾管业务系统“预约难”的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
(三)重点建设项目情况方面
对汕尾理工学院(华南师大汕尾校区)项目一期工程、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红草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期)工程、市消防训练基地及战勤保障消防站工程、汕尾新区(高新区)消防站工程、市禁毒教育基地等7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 部分建设项目手续不齐全,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初步概算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等问题。2. 部分工程管理不规范,存在建设内容未按规定完善设计变更手续、工程变更签证未按规定完善变更估价、未按规定实施工程质量监理等问题。
(四)国家级城市创建情况方面
1.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有待加强。车辆乱停放、闯红灯、非法营运车辆违规拉客、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问题未得到有效治理。2. 创建国家级城市相关基础设施短板尚未补齐,存在市城区部分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市文化中心项目、国家园林城市公园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3. 黄江河海丰西闸国考断面水质未能达到Ⅲ类的国考断面目标。
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污染防治审计情况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方面
1. 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资金闲置、未及时分配投资收益、扶贫投资协议存在风险、奖补资金发放把关不严、超范围发放补贴、教育惠民资助发放不精准等问题。
2. 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主要存在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住房未开工建设、新农村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等问题。
3. 扶贫政策落实方面,主要存在未完成劳动技能培训目标;244个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处于辍学状态;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养老保险金、生活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待遇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4.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方面,主要存在产业扶贫项目后续衔接工作启动晚;部分扶贫资金投向经营状况不良、持续亏损的主体,扶贫资金与资产存在安全风险;部分扶贫项目投资效益不佳,分红收益由财政兜底等问题。
针对本轮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加大整改监督力度,已督促整改问题28个,整改完成率为84.85%。整改问题金额2.59亿元,采纳审计建议3条,推动30个项目进度,促进完善规章制度3项。
(二)乡村振兴战略方面
市审计局对陆丰市2018至2020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存在部分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低;部分项目建设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不达标;部分项目后续监管不足等问题。
2.乡村产业发展方面,存在信贷扶持农业政策落实不到位;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闲置、项目建设缓慢;产业园项目监管不到位,虚报自筹资金投资完成额;产业园服务保障有待加强等问题。
3.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面,存在绩效管理不到位、信息公开不规范、挪用涉农专项资金等问题。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有资源管理方面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垃圾处理工作存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不健全、未实现回收网络和再生资源网络的“两网融合”、未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2. 个别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存在污水处理工作进展滞后、农村厕所革命不彻底、农村垃圾处理不符合要求等问题。3. 个别镇政府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不到位。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审计
1.社保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有:(1)两个县部分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2)部分被征地农民、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未落实相关社保政策。(3)40家企业违规享受社会保险费减免优惠政策;305个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10家中小微企业未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4)未及时清退职工个人账户沉淀资金;未退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个人缴费本息。
2. 社保基金使用管理方面:(1)未及时完成2019年度汕尾市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清算工作。(2)部分医疗机构利用串换诊疗项目等手段套取医保基金324.97万元。(3)违规向102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345.62万元。(4)3人跨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27.81万元。(5)审核不严,导致重复发放医保待遇13.66万元。(6)违规支付工伤保险工亡待遇164.84万元。(7)违规向27个一级医疗机构支付仅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的药品金额198.99万元。(8)定点医疗机构以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无检测项目收费等方式违规收费185.19万元。(9)多计付工伤人员的一次性工伤待遇9.1万元。(10)工伤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家属违规继续领取工伤保险待遇3.74万元。
3. 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管理方面:未按规定方式存放基金,导致各项基金少收存款利息2718.06万元,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收益。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1.现有公租房保障覆盖面低,且保障规划不完善,未充分考虑潜在性需求。2. 个别县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闲置、甚至被上级财政收回。3. 保障房分配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人员违规享受政策等问题。
(三)惠渔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
1.部分县区惠渔政策落实不到位,油补、渔补发放工作滞后。2. 个别县区渔业部门未认真履职,违规多发油补29.85万元;违规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 陆丰市金厢人工鱼礁、甲子渔港避风锚地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市城区捷胜海堤加固项目等3个渔业项目建设缓慢。
(四)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本级、海丰县、陆河县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存在经费管理不规范、教师配备不达标、学校绩效工资考核管理等问题。
六、绩效审计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花钱必问效”的精神,对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直接惠企利民情况等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情况方面
1.8个抗疫特别国债基建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开工慢,导致资金使用进度缓慢。2.部分县区个别单位工作跟进不及时,导致1101万元滞留财政。3. 部分下达至企业的直达资金使用效益不佳。4. 相关部门之间联通机制缺失,导致困难群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金等被违规多领。5.个别县区违规使用“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
截至2021年6月底,审计发现的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尚未完成整改的2个。
(二)政府性债券管理使用情况
2020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75.62亿元,是债务限额189.7亿元的92.58%,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9.1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6.45亿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 债券资金管理部门分配债券资金不合理,3个项目因前期工作准备不足,资金到位后无法开工导致1.11亿元债券资金无法支出。2. 2019年度、2020年度部分新增债券资金,由于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用地指标无法落实、建设进度缓慢、资金预计超过实际需求等原因,使用进度慢。3. 个别县区未按规定调整债券资金使用方向。4. 个别债券资金建设项目,未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严格核算工程量和支付进度款。
(三)技工培养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广东技工”政策跟踪审计发现:1. 存在辍学率较高、招生率较低、结业后从事与培训相关职业的比例较低等影响政策实施效果的问题。2. 存在个别技校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占比低于相关规定、个别培训机构学时少于相关规定、个别部门与无资质培训机构联合办学等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3.“乡村工匠”工程、“技能夜校”、“技能网校”、陆丰市高级技工学校建设等工作推进缓慢。
(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方面
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首期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二期工程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三峰公司未按约定的价格计算垃圾处理费,多计垃圾处理费915.34万元。6辆垃圾压缩车2018年2月交付使用,因质量及超载转运等原因,自2019年7月起闲置至今。
七、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市供水总公司2018至2020年公共供水情况
市供水总公司存在供水管网日常管护不善,管网漏损率高;被拖欠的水费追缴力度不足;未对市政公共用水进行核算;截留污水处理费和欠缴水资源费等问题。截至2020年底,市供水总公司累计亏损额1.05亿元。
(二)全市2018至2020年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方面
1.未能完成省要求的2018年工业技改投资增速15%的目标。2. 个别县区工信部门未切实履行宣传政策、引导企业申报技改项目的职责。3. 工信部门未按规定加强对企业和技改项目的督促指导,导致技改资金被省财政收回。4. 个别县区股权投资项目管理不到位。
八、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0至2021年6月,市审计局就审计中发现的涉及公共资源管理、侵害群众利益、工程建设违法违规等问题,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19起。
九、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还不够彻底,落实简政放权还不到位,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绩效考核等方面不够科学合理。二是一些地区、部门落实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不到位,存在慢作为、懒作为、不作为的现象,缺乏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的坚定信心和有效办法。三是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完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尚不健全有力,权责划分不够清晰,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综合审计反映的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突出保障重点,强化预算绩效理念。要认真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要措施的顺利推行。要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用好债券资金。
(二)继续深化改革,着力推进政策落实。各部门要积极作为、主动担当,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解决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纵深推进“三大行动”,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继续加强污染防治力度;要全力推动“数字政府”等重点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高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监管,压实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力度;要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尽快完善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经济决策制度及决策事项清单,从机制体制上堵住管理漏洞。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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