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审计局是负责审计监督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审计地方性文件,研究拟订我市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主管、统筹发展、组织管理、协调全市审计工作业务。
3.负责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预算草案、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融)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 市人民政府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宏观调控措施以及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组织全市审计专业培训,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各县(市、区)审计机关。
10.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1.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广和指导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汕尾市子系统。
12.承担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事项。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实有人数39人,其中:在职35人,长期聘用3人,临工1人。退休人员1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持续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五个方面开展跟踪审计(属署定项目),重点关注各地、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以及资金效益低下、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推动及时整改,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确保政令畅通。
2.深化财政审计。2017年市审计局组织对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含国库)及13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3.加强公共投资审计。2017年市审计局组织对汕尾大道(埔边至罗马广场)综合改造工程、汕尾大道(埔边至罗马广场)道路绿化及景观节点改造工程、汕尾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汕尾市品清湖蓝色海洋整治项目、红草园区道路一、二期项目、汕尾市区工业大道西段市政综合工程跟踪审计。
4.深入开展民生审计。2017年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纠正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审计署与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着力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市审计局组织对综治维稳和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资金、市区环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5.大力开展资源环境审计。2017年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促进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市审计局组织对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全市2016年度城镇污水处理资金审计调查。
6.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017年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开展1个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异地同步审计;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对7个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5个市直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8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6.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8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35.7万元,占总支出的74%,比上年增加147.4万元,增长2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1万元,占总支出的26%,比上年增加36万元,增长16%。主要是:预算编制分析执行工作经费、会计报表决算布置编审工作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审计局局“三公经费”预算数6.49万元,比2016年减少0.1万元,下降1.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7万元,下降1.75%;
4.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与上年持平。
汕尾市审计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