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共24张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汕尾市审计局是负责审计监督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审计地方性文件,研究拟订我市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主管、统筹发展、组织管理、协调全市审计工作业务。
3.负责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预算草案、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融)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 市人民政府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宏观调控措施以及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组织全市审计专业培训,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各县(市、区)审计机关。
10.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1.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广和指导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汕尾市子系统。
12.承担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事项。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 机构设置
市审计局内设办公室、法规审理科、财政金融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整改监督科、经济贸易审计科、审计中心。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汕尾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在职实有人数42人,其中:在职38人,长期聘用2人,临工2人。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汕尾市审计局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公开空表并说明,如:今年该表格没有收入或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度汕尾市审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941.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84.7万元,增长8.9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1.4万元,比上年增长8.99%;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841.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1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84.7万元,增长8.9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1.4万元,比上年增长8.99%。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59万元,与2017年一样。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占0%,与2017年一样。
2.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8%,与2017年一样。
4.公务接待费0.7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2%,与2017年一样。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7万元(与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表保持一致),包括:办公费44万元,印刷费6.41万元,水电费10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40万元,会议费2万元等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无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此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汕尾市审计局2018年预算汇总表 //www.envoykitchen.com/attachment/cmsfile/swsjj/tzgg/201802/daofile/2018020915522099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