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13日,汕尾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常委会议和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去年12月23日省政府召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经济责任审计专题培训会精神。
会上,汕尾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审计局局长李林顺同志传达了会议主要精神,重点解读了省审计厅厅长卢荣春同志、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副特派员漆江梅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课内容。
汕尾市委、市政府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规定》精神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加深对自然资源资产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理解和认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二要强化法治意识,规矩意识,集体决策意识,依法依规用权。要牢固树立执行职责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坚决、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尤其要制定科学可行的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贯彻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保证重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科学处理好合理开发和环境保护关系,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要自觉接受审计,重视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最后一公里”,审计的最终效果体现在整改上,审计反映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和整改,审计就失去了意义,并给领导干部有效履行经济责任带来风险和隐患。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审计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要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要强化结果运用,各地区和部门单位要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