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和任务。近期,市审计局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涉农专项资金、村务财务公开、农村生态等积极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汕尾落地见效。
开展乡村振兴审计,推动政策资金落实。对陆丰市实施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情况审计,围绕高标准农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等方面,通过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富民兴村产业发展、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促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落到实处。
开展专项审计,多点发力助推乡村建设。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围绕农用地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提升、中小河流整治水利项目及移民资金建设项目等方面工作,指出农村土地资源、水资源等方面建设进度和项目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从关键要素入手助推乡村建设。
抓好资源审计,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及资金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指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项目建设,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防治,以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充分利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期)审计平台,认真关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情况,深化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关注村务监督,聚焦法治乡村振兴。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基石。开展全市“民情地图”应用推广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城区、红海湾、海丰县存在个别街道村务、财务信息公开不全面现象。提出审计建议,责令有关街道改正,及时按规定发布、更新村务和财务信息,确保村务、财务及时公开,保障群众知情和监督权,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