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汕尾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截至2023年4月底,报告反映的136个问题,已落实整改问题125个,有11个问题持续整改中。通过整改,促进上缴财政9544.54万元,资金支出169507.14万元,调整账目5520.06万元,收回统筹资金94078.81万元,其他整改资金163697.7万元;促进完善规章制度45项。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做好下一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健全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升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审计查出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从具体问题整改向制度建设推进,切实将审计整改的成效转化为治理的效果。二要聚焦中心工作,持续发挥审计“经济体检”作用。审计机关要找准审计监督的着力点和立足点,紧扣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聚焦我市全面推进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以精准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研究制定分类整改的标准,完善对账销号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在“治已病”的基础上,有效实现“防未病”,更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要强化系统思维,持续提升审计监督工作实效。要以审计整改为契机,督促有关方面强化审计法治意识,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促进财政工作提质增效。针对屡审屡犯的问题,要加强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警戒性作用,切实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