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审计理念 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建设性作用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二十字方针,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开拓创新,以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狠抓审计质量,突出成果运用,既做“啄木鸟”,又当“诸葛亮”,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在严肃财经法纪、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组织保障
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颁布后,我市建立了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事、财政等单位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05年3月,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为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市城区、海丰、陆丰、陆河等县(市、区)也先后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在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均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配备经济责任审计专职人员18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保证了我市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转,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设,促进经济责任审计走向规范
我市自1995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来,一直重视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如《汕尾市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离任财务检查暂行办法》、《汕尾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汕尾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汕尾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汕尾市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汕尾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实施意见》、《汕尾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规范了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计划立项、审计实施主体和审计结果运用等操作行为,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地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最近几年,我们认真实施四项制度。一是完善和规范审计公示制度。对被审计对象实施审计时,把审计任务、审计组成员、审计地点和联系电话在被审计单位张榜公布。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束后,将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二是建立审计要情报告制度。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主动与委托机关沟通,重大问题及时拟制审计要情报告。三是实行案件移送工作制度。2008年出台了《汕尾市审计局审计移送处理实施办法》,对被审计单位推诿、拖延、阻碍审计实施和因审计手段限制难以查清的疑难问题,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介入,及时查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发挥了审计监督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四是审计决定跟踪落实制度。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的情况定期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果的巩固。
三、探索科学审计理念,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模式
(一)整合审计资源,创新经济责任审计“一体化”模式。
我局在预算执行审计一体化的基础上,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律,在探索用科学的审计理念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方面闯出一条新路子,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一体化”模式。
一是建立了项目计划管理的“一体化”模式。在审计项目安排上,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同级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与专项资金审计、专项调查相结合,使审计项目得到有效整合。同时打破科室职能的界限,平衡各科室的工作量,找准审计项目轻重缓急的结合点,实行全局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分配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从而提高了审计效益。
二是建立了审计人员调配灵活多变的“一体化”模式。树立 “全局一盘棋”的理念,按照不同类型的审计对象和审计项目操作难度,合理配置审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审计人员进行统一调配,采取联合作战和交叉穿插审计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内部人力资源的整合效能,实现优势互补。对重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我们采取从县区审计机关抽调审计人员参加审计,以审代训,使基层一线审计人员与市局骨干合理搭配,增加互相之间的交流和借鉴,取长补短,切实解决审计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建立市县联动协作模式。
三是建立了资源共享的“一体化”模式。经济责任审计,大都涉及以前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对已经实施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年度,在实施审计过程中,,除进行必要的补充审计和取证外,充分利用以前年度的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有效地避免重复检查,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在对县区党委、政府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强与当地审计机关的交流沟通,充分利用县区审计机关以往的审计结果,并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资料库,通过加强对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提炼和反映高质量的审计信息,实现审计成果的一果多用,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围绕监督关口前移,积极探索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近年来,我市各级审计机关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际,调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思路,在搞好离任审计的同时,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比重,形成由离任审计为主转向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紧密结合的工作格局,舒缓了领导干部换届年度时离任审计任务过于集中造成的压力和离任审计的监督滞后问题。2003年开始,我市积极探索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并逐年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比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提高了审计项目的计划性。将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审计与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紧密结合,避免重复审计,节约了人力成本,提高了审计效率,从而全面提高年度工作计划性。二是提高了审计时效性和效果性。开展任中审计,可以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较好地发挥审计的预警和预防作用。同时,由于任中审计结果对干部的经济责任情况已经有了较为详实的记录,组织、纪委等有关部门需要时,就能够快速提供详细情况,使审计结果切实成为干部任用、奖惩等全面考核的依据,完善了干部考核、评价、任用体制,使干部的考察选拔更趋科学合理。三是提高了审计效率。开展任中审计,因审计结果直接牵涉到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运作、管理及成效情况,故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比较关注审计进度及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配合主动性较高,审计效果更加明显。四是提高审计建议采纳率。开展任中审计,因领导在任,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不规范会计行为以及部分违规问题能在审计期间内主动及时整改;决策事项由现任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事情的来龙去脉比较清楚,纠正和完善起来较为方便,所以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一般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
(三)围绕提高审计效果,不断推进“同步审计”。
我市开展县(市、区)长经济责任比较早。1996年已经开始对县(市、区)长经济责任进行探索。根据县(市、区)长经济责任的审计经验,于2003年开始对县委书记和县长开展了同步审计,取得了初步成效。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难度大、责任重。工作中,我们从书记、县长履行经济责任的实际出发,把主要经济统计指标真实性,预算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重大经济决策有无因违背民主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和重大损失,个人廉政情况等作为重点的审计监督内容。各县区审计局也改变以往单纯审计镇委书记或镇长的习惯性做法,实行镇委书记、镇长“同步审计”,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有效避免和克服过去审计出现的责任难以界定、决策审计不到位、评价不准确等问题。同步审计的实施,有利于实现权责分明,科学评价和准确区分党委书记和县(镇)长的经济责任;加强了对党政“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增强了党委书记和县(镇)长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意识,督促党政领导班子勤政团结、共谋发展,规范财经秩序,纠正偏离公共财政政策的支出行为,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了区域经的济健康发展。
四、坚持“三驾并驱”管理模式,打造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新格局
我局在突出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创新模式,推行经济责任审计一体化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了业务、法制、保障“三驾并驱”的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模式,以审计业务管理为抓手,以审计质量控制为核心,以审计后勤保障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制度、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
首先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业务工作,我局党组提出“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赶上全省平均水平”的工作思路,大力推动了审计质量的快速提升。主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审计项目动态管理和目标管理。实行审计项目情况和每半月召开局务工作例会制度,跟踪检查审计计划执行和目标落实的情况,强化审计业务的组织协调、督促进度,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二是加强审计业务培训。我局自2007年开始开展“每月一课”活动,建立起长效的学习机制,不断激发审计人员自觉学习的热情,使“每月一课”活动成为审计人员展现才华的“赛马场”。同时以规范全市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提高审计质量为目标,加大对审计人员审前调查、审计方法、审计文书格式、审计评价以及计算机辅助审计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业务的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和计算机操作运用水平。三是大力推行送达审计制度。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改变了原来直接进驻审计的方式,逐年加大送达审计的比重。从实施送达审计情况看,一方面减轻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负担,从源头上防止不正常现象的发生,提高审计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节省了审计机关的行政成本,也有利于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四是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通过定期召开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加强与纪检、组织等部门的工作沟通和联系,及时通报每个经济责任项目的审计结果,做到立项协商、年初协调、按时通报、互通有无,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其次是审计法制建设得到加强。我局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和审计署5、6号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严格审计程序,完善和改进了三级审计复核制度,把法制部门对审计组审计报告的复核程序适当前移,从而减少审计报告大范围修改的概率,降低了审计风险;我局落实了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将所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都纳入审计业务会议审议的范围;出台并实施了《汕尾市审计项目质量考核及审计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对审计项目质量及审计人员绩效的评价,有效地建立了优胜劣汰、奖勤罚懒、注重绩效的机制;建成了涵盖审计监督所需基本法规制度的“汕尾市审计局法规库”,进一步方便了审计人员查询和使用,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提供有力支撑,大大缩短了法规查找的时间,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坚持开展每年一次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以此带动全局审计项目质量的整体提升;做好审计质量检查和审计回访,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批示意见和审计决定的执行、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审计意见建议的采纳及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跟踪督办,把它作为巩固审计成果、扩大效果的一项具体措施;不定期对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文明执法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对模范遵守廉政纪律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违反廉政纪律的予以批评纠正。
再次是后勤保障工作有效跟进。通过制定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考勤管理、计算机管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促进按章办事,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过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我局实现人手一台笔记本电脑,强化“OA”系统的运用和“AO”软件的应用,加大计算机审计力度,有效地提高了审计人员运用计算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审计工作效率,同时强化计算机运用水平的培训,建立起计算机辅助审计专门人才库,为AO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使我市“科技强审”迈出了关键的一步;通过加大干部培养提拔力度和调入吸收优秀人才,强化了审计队伍骨干力量的建设,为审计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审计干部队伍的活力明显增强;通过改善审计办公条件,为审计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审计人员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后勤保障的及时有效跟进,为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保障。
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环节,我们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汕尾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明训)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组织保障
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颁布后,我市建立了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事、财政等单位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05年3月,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为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市城区、海丰、陆丰、陆河等县(市、区)也先后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在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均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配备经济责任审计专职人员18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保证了我市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转,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设,促进经济责任审计走向规范
我市自1995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来,一直重视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如《汕尾市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离任财务检查暂行办法》、《汕尾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汕尾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汕尾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汕尾市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汕尾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实施意见》、《汕尾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规范了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计划立项、审计实施主体和审计结果运用等操作行为,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地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最近几年,我们认真实施四项制度。一是完善和规范审计公示制度。对被审计对象实施审计时,把审计任务、审计组成员、审计地点和联系电话在被审计单位张榜公布。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束后,将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二是建立审计要情报告制度。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主动与委托机关沟通,重大问题及时拟制审计要情报告。三是实行案件移送工作制度。2008年出台了《汕尾市审计局审计移送处理实施办法》,对被审计单位推诿、拖延、阻碍审计实施和因审计手段限制难以查清的疑难问题,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介入,及时查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发挥了审计监督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四是审计决定跟踪落实制度。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的情况定期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果的巩固。
三、探索科学审计理念,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模式
(一)整合审计资源,创新经济责任审计“一体化”模式。
我局在预算执行审计一体化的基础上,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律,在探索用科学的审计理念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方面闯出一条新路子,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一体化”模式。
一是建立了项目计划管理的“一体化”模式。在审计项目安排上,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同级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与专项资金审计、专项调查相结合,使审计项目得到有效整合。同时打破科室职能的界限,平衡各科室的工作量,找准审计项目轻重缓急的结合点,实行全局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分配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从而提高了审计效益。
二是建立了审计人员调配灵活多变的“一体化”模式。树立 “全局一盘棋”的理念,按照不同类型的审计对象和审计项目操作难度,合理配置审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审计人员进行统一调配,采取联合作战和交叉穿插审计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内部人力资源的整合效能,实现优势互补。对重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我们采取从县区审计机关抽调审计人员参加审计,以审代训,使基层一线审计人员与市局骨干合理搭配,增加互相之间的交流和借鉴,取长补短,切实解决审计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建立市县联动协作模式。
三是建立了资源共享的“一体化”模式。经济责任审计,大都涉及以前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对已经实施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年度,在实施审计过程中,,除进行必要的补充审计和取证外,充分利用以前年度的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有效地避免重复检查,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在对县区党委、政府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强与当地审计机关的交流沟通,充分利用县区审计机关以往的审计结果,并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资料库,通过加强对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提炼和反映高质量的审计信息,实现审计成果的一果多用,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围绕监督关口前移,积极探索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近年来,我市各级审计机关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际,调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思路,在搞好离任审计的同时,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比重,形成由离任审计为主转向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紧密结合的工作格局,舒缓了领导干部换届年度时离任审计任务过于集中造成的压力和离任审计的监督滞后问题。2003年开始,我市积极探索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并逐年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比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提高了审计项目的计划性。将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审计与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紧密结合,避免重复审计,节约了人力成本,提高了审计效率,从而全面提高年度工作计划性。二是提高了审计时效性和效果性。开展任中审计,可以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较好地发挥审计的预警和预防作用。同时,由于任中审计结果对干部的经济责任情况已经有了较为详实的记录,组织、纪委等有关部门需要时,就能够快速提供详细情况,使审计结果切实成为干部任用、奖惩等全面考核的依据,完善了干部考核、评价、任用体制,使干部的考察选拔更趋科学合理。三是提高了审计效率。开展任中审计,因审计结果直接牵涉到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运作、管理及成效情况,故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比较关注审计进度及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配合主动性较高,审计效果更加明显。四是提高审计建议采纳率。开展任中审计,因领导在任,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不规范会计行为以及部分违规问题能在审计期间内主动及时整改;决策事项由现任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事情的来龙去脉比较清楚,纠正和完善起来较为方便,所以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一般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
(三)围绕提高审计效果,不断推进“同步审计”。
我市开展县(市、区)长经济责任比较早。1996年已经开始对县(市、区)长经济责任进行探索。根据县(市、区)长经济责任的审计经验,于2003年开始对县委书记和县长开展了同步审计,取得了初步成效。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难度大、责任重。工作中,我们从书记、县长履行经济责任的实际出发,把主要经济统计指标真实性,预算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重大经济决策有无因违背民主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和重大损失,个人廉政情况等作为重点的审计监督内容。各县区审计局也改变以往单纯审计镇委书记或镇长的习惯性做法,实行镇委书记、镇长“同步审计”,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有效避免和克服过去审计出现的责任难以界定、决策审计不到位、评价不准确等问题。同步审计的实施,有利于实现权责分明,科学评价和准确区分党委书记和县(镇)长的经济责任;加强了对党政“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增强了党委书记和县(镇)长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意识,督促党政领导班子勤政团结、共谋发展,规范财经秩序,纠正偏离公共财政政策的支出行为,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了区域经的济健康发展。
四、坚持“三驾并驱”管理模式,打造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新格局
我局在突出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创新模式,推行经济责任审计一体化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了业务、法制、保障“三驾并驱”的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模式,以审计业务管理为抓手,以审计质量控制为核心,以审计后勤保障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制度、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
首先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业务工作,我局党组提出“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赶上全省平均水平”的工作思路,大力推动了审计质量的快速提升。主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审计项目动态管理和目标管理。实行审计项目情况和每半月召开局务工作例会制度,跟踪检查审计计划执行和目标落实的情况,强化审计业务的组织协调、督促进度,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二是加强审计业务培训。我局自2007年开始开展“每月一课”活动,建立起长效的学习机制,不断激发审计人员自觉学习的热情,使“每月一课”活动成为审计人员展现才华的“赛马场”。同时以规范全市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提高审计质量为目标,加大对审计人员审前调查、审计方法、审计文书格式、审计评价以及计算机辅助审计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业务的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和计算机操作运用水平。三是大力推行送达审计制度。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改变了原来直接进驻审计的方式,逐年加大送达审计的比重。从实施送达审计情况看,一方面减轻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负担,从源头上防止不正常现象的发生,提高审计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节省了审计机关的行政成本,也有利于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四是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通过定期召开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加强与纪检、组织等部门的工作沟通和联系,及时通报每个经济责任项目的审计结果,做到立项协商、年初协调、按时通报、互通有无,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其次是审计法制建设得到加强。我局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和审计署5、6号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严格审计程序,完善和改进了三级审计复核制度,把法制部门对审计组审计报告的复核程序适当前移,从而减少审计报告大范围修改的概率,降低了审计风险;我局落实了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将所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都纳入审计业务会议审议的范围;出台并实施了《汕尾市审计项目质量考核及审计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对审计项目质量及审计人员绩效的评价,有效地建立了优胜劣汰、奖勤罚懒、注重绩效的机制;建成了涵盖审计监督所需基本法规制度的“汕尾市审计局法规库”,进一步方便了审计人员查询和使用,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提供有力支撑,大大缩短了法规查找的时间,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坚持开展每年一次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以此带动全局审计项目质量的整体提升;做好审计质量检查和审计回访,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批示意见和审计决定的执行、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审计意见建议的采纳及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跟踪督办,把它作为巩固审计成果、扩大效果的一项具体措施;不定期对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文明执法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对模范遵守廉政纪律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违反廉政纪律的予以批评纠正。
再次是后勤保障工作有效跟进。通过制定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考勤管理、计算机管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促进按章办事,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过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我局实现人手一台笔记本电脑,强化“OA”系统的运用和“AO”软件的应用,加大计算机审计力度,有效地提高了审计人员运用计算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审计工作效率,同时强化计算机运用水平的培训,建立起计算机辅助审计专门人才库,为AO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使我市“科技强审”迈出了关键的一步;通过加大干部培养提拔力度和调入吸收优秀人才,强化了审计队伍骨干力量的建设,为审计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审计干部队伍的活力明显增强;通过改善审计办公条件,为审计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审计人员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后勤保障的及时有效跟进,为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保障。
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环节,我们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汕尾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明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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