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条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笔者对该法律条款的实施拍手称快。心想,在法律高压下,谁还敢冒着被判刑的危险去醉酒驾车呢?
然而,部分驾驶员仍然存在侥幸心理,各地都出现了被查处的酒驾第一人的事例。受到查处的人一般都会讲“我一直都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就那么一次怎么就被警察给撞上了呢?”禁止酒后驾车是为了保证安全,不酒后驾驶难道仅仅是为了不被警察查住吗?在这个问题上怎么可以存有侥幸心理呢?
由此,作为一个从事审计的基层工作人员,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廉洁审计如人生开车!
一是树立意识。驾驶员要牢固树立酒后禁驾意识,切不可让侥幸心理扰乱自己的思想。我们审计人员要树立廉洁从审的意识,筑牢自己的思想防线,始终坚持审计八不准的纪律,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人身账”,构建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法纪观,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二是杜绝“追尾”。审计工作与驾车一样,要坚决杜绝“追尾”,做到人与人之间要留有适当的距离或空间。审计工作如同驾车的“油门”不能陡起陡落,心态要平和,恒心要常在,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做出了违背审计纪律的事项。审计工作要用好“刹车”,及时控制欲望,不能倒在金钱等诱惑的面前。审计工作还要学会控制“车速”,对财富、地位、名誉的追求不能存在非分之想。坚决杜绝“追尾”现象,自觉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做到行动上时刻警钟长鸣。
三是做好“储备”。审计人员要从真正认识和拥有合格的“证件”—廉政制度,廉政制度是廉洁从审工作的高效“证件”,制度的执行是确保审计机关“廉洁从审”工作得以健康有序开展的必要保证。有足够的“油料”—知识储备,认真学习审计业务知识和廉政纪律的规定。有灵敏的“刹车”—自制力,在金钱面前和各种诱惑力面前,学会控制自己和理智,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要加强学习与修练,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坚守廉政准则或底线。
仅一次酒后驾驶,可能酿成重大的生命伤亡。审计工作中违反一次廉洁从审纪律,都极大可能造成后患。“红灯”不能闯,“高压线”不能触,“地雷”不能踩!哪怕仅仅一次,廉洁从审是审计人的行为准则,是审计人形象的柱石。
审计人员要做到:廉洁常挂心头,自律切莫放松,犹如人生开车,侥幸不可有之。(张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