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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007240605E/2021-00124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8-09-07
名称: 汕尾市民政局 汕尾市财政局 汕尾市残疾人联合会 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文号: 汕民发〔2018〕65号 发布日期: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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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政局 汕尾市财政局 汕尾市残疾人联合会 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3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卫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16〕66号)、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残联〔2017〕135号),针对近期省市两级民政、财政、残联部门分别联合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精准发放”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民政、财政、残联、卫计部门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推进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精准落实底线民生实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重要性,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机制。民政部门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县级民政部门及时、严格按申领流程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在线审批发放工作,加强信息系统管理。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残联组织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按规定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残疾人证举报制度。县级残联及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的审核工作,实行在线审核,按申领流程将经审核合格的申请资料在线提交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卫计部门配合残联组织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残疾评定定点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将残疾评定工作纳入廉洁行医和医德医风等日常管理,与绩效考评、年终考核和职称评聘等挂钩。督促评残定点机构严格执行残疾评定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按照残疾标准如实评定残疾类别、等级,确保残疾评定标准的一致性,做到精准评残。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工作,严格申领资格初审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对象的资料、证件、表格等录入“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实行在线申请、在线初审,按申领流程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资料在线提交县级残联组织审核。

  二、规范源头管理,强化责任追查机制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严格按规定如实评残、精准评残,严把好残疾人证办证关是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的基础。各级残联、卫计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细则》,建立残疾人证举报制度和责任追查机制,坚决杜绝“假证”“关系证”“人情证”等现象。要切实加强对渎职违法违规行为的防范和责任追究,对办证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把关不严、擅自办理人情证、关系证或者乱收费的,追究相关办证人员责任;对在残疾人证核发管理中多次发生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残疾评定医师弄虚作假、擅自放宽评残标准的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医师证书;对多次发生违规评定的定点医院取消鉴定资格;对在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资格认定中把关不严、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追究相关责任。以上行为构成违纪、犯罪的,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加强保障措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

  一是加强资金保障和人员保障。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把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省、市规定的配套比例,将本级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针对基层力量薄弱的实际,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级民政、财政、残联要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手机、微信、信息、互联网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解读,让残疾人及其亲属了解政策,享受政策,避免因政策宣传不到位、不知道政策而出现应补未补的情况,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效落实。三是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各级民政、财政、残联、卫计要建立督查督办制度,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检查以及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查督办工作,重点督查督办提标扩面、按月足额发放、审批审核流程、信息录入进度、落实政策衔接、动态管理、档案管理等。各县(市、区)民政、财政、残联要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发放和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建立村(居)两委及相关经办人近亲属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备案制度,定期开展“回头查”和清理不符合规定的对象,形成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有进有退”的良好机制,切实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精准发放。四是加强信息和档案管理。各县(市、区)民政、财政、残联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实行在“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在线录入、审核审批,并按规定及时将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资料整理归档,实行“一人一档”规范管理,做到有名册、有档案、档案资料齐全,确保信息系统数据与实发名册、社会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三统一、三一致”。

汕尾市民政局

汕尾市财政局

汕尾市残疾人联合会

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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