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府〔2021〕53号),我局对2024年3月之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发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
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索引号: | 1144150056257732XH/2024-00137 | 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24 |
名称: |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文号: | 汕人社规〔2024〕3号 | 发布日期: | 2024-06-24 |
主题词: | 废止 失效 规范性文件 |
根据《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府〔2021〕53号),我局对2024年3月之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发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
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制发单位 |
文号 |
清理结果 |
1 |
关于印发《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的通知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汕人社发〔2014〕211号 |
废止 |
2 |
关于印发《汕尾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过渡工作方案》的通知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
汕人社规〔2021〕1号 |
废止 |
3 |
关于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做好人才引进服务的工作意见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汕人社规〔2020〕3号 |
废止 |
4 |
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汕人社函〔2016〕344号 |
失效 |
5 |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
汕人社规〔2020〕2号 |
失效 |
6 |
关于印发汕尾市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市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汕人社规〔2020〕4号 |
失效 |
7 |
关于印发汕尾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汕人社规〔2020〕5号 |
失效 |
8 |
关于印发《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汕人社规〔2018〕1号 |
失效 |
主办单位: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660-336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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