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商务局 > 政务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就9部门印发的《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 答记者问
2021-08-16 17:0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机构:汕尾市商务局 【字体:   打印

  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商流通函〔2021〕397号,以下简称《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回应地方、企业、媒体以及群众等各方关切,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一、请问《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商贸物流是指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业及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物流服务活动,是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的重要载体,是连接国内国际市场的重要纽带。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商务部立足职责推动商贸物流健康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商贸物流网络不断完善,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推动社会物流成本水平持续下降。2020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为14.7%,较2012年下降3.3个百分点。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贸物流的现代化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总体运行效率仍然不高,农村地区物流基础设施薄弱、区域物流发展不均衡、境外物流网络不足、冷链物流发展滞后、缺少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推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主动作为,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开展专项行动,将加快提升我国商贸物流网络化、协同化、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和全球化水平,促进商贸物流提质降本增效,有利于更大范围把生产和消费联系起来,提高国民经济总体运行效率;有利于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物流配送和消费服务体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二、请问专项行动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总的来说,就是要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现代化水平,促进商贸物流提质降本增效。具体来说,到2025年,要初步建立畅通高效、协同共享、标准规范、智能绿色、融合开放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培育一批有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商贸物流企业,商贸物流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高,商贸物流网络更加健全,区域物流一体化加快推进,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商贸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商贸服务业和国际贸易物流成本进一步下降。

  三、请问围绕发展目标,专项行动有哪些主要任务?

  答:围绕发展目标,专项行动提出了12项重点任务,可以分为以下5方面:

  一是健全商贸物流网络方面,从城乡、区域、国际等维度加强商贸物流网络建设,包括优化网络布局、建设城乡高效配送体系、促进区域商贸物流一体化、建设国际物流网络等。

  二是推广应用技术标准方面,提升商贸物流标准化水平,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夯实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基础。

  三是优化组织方式方面,发展商贸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供应链物流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发展,健全绿色物流体系,推动业态模式创新,提升商贸物流的组织化、专业化、绿色化水平。

  四是提升国际物流效率方面,畅通国际物流通道,推进跨境通关便利化,不断提升跨境贸易通关效率,充分发挥商贸物流连接境内外市场的作用。

  五是培育市场主体方面,着力培育商贸物流骨干企业,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专业服务水平。

  四、请问如何保障专项行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答:根据商贸物流行业发展的特点和存在的一些问题,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以下5点保障措施:

  一是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优化交通运输、城市车辆通行等方面管理,降低商贸物流企业的制度成本。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地方加大用地、财政、金融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降低和商贸物流企业的要素成本。

  三是完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建立商贸物流重点企业联系名单,支持名单内企业参与有关试点示范工作。按照市场化原则,提高对名单内企业的金融服务效率。

  四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完善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制度,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在统计、标准、课题研究、人才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是加强商贸物流行业统计。加强商贸物流行业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及时反映行业动态,为行业高质量发展、企业高水平运营提供精确指引。

  五、文件印发以后,商务部将如何推进开展专项行动?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部署实施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尽快启动、有序推进。

  一是做好工作部署。指导各地根据当地商贸物流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落实举措,提出可量化、可考核的工作目标,并形成工作台账,持续扎实推进。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支持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与重点行业协会、重点商贸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等加强联系沟通,完善重点企业联系、商贸物流统计等制度,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对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的金融服务效率。

  三是推广典型经验。及时收集整理各地、各相关企业在专项行动中的阶段性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推广,推动相关经验和模式转化为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商贸物流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逐步形成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8 汕尾市商务局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   主办:广东省汕尾市商务局  电话:0660-3367493  地址:汕尾市香城路80号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商务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