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商务局关于2016年1-9月全市进出口任务目标进度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据海关统计,以人民币计价,2016年1-9月全市实现货物进出口147.6亿元,同比(下同)下降2.4%。全市实现出口66.6亿元,同比增长-10.7%。1-9月应完成全市进出口进度的75%,实际完成63.9%,落后时间进度要求11.1%。
从各县(市、区)运行情况来看,1-9月各县(市、区)除红海湾开发区外,其余县(市、区)进出口都为负增长。对照市政府下达各县(市、区)的任务目标,市城区完成63.1%;海丰县完成45.4%;陆丰市完成25.1%;陆河县完成44.2%,均未达成时间进度的预期目标。从出口情况来看,1-9月各县(市、区), 除红海湾开发区外,其余县(市、区)进出口都为负增长。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和《广东省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实施方案》(粤府〔2016〕52号)的贯彻落实,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加大市场开拓和企业服务力度,努力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奋战第四季度,实现全年任务目标。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和《广东省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实施方案》(粤府〔2016〕52号)的贯彻落实,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加大市场开拓和企业服务力度,努力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奋战第四季度,实现全年任务目标。
汕尾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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