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省商务厅经管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3〕136号)和《关于提供提前下达省商务厅经管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函》(汕财工函〔2023〕305号)的工作要求,为规范做好资金使用工作,市商务局拟定了《关于提前下达省商务厅经管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9日,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方式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省商务厅经管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xls
汕尾市商务局
2024年1月16日
联系人:邹巧旋,联系电话/传真:3362706,电子邮箱:sw336118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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