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事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
一、抽查事项
对海丰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二、抽查人员
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三、抽查时间
2024年4月10日
四、抽查企业
汕尾市宝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五、抽查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的文件要求,对海丰县内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拆解活动进行随机检查,现场检查报废机动车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等。
六、抽查结果
经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汕尾市商务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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