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对下转移支付
资金分配计划》意见的反馈结果公告
资金分配计划》意见的反馈结果公告
我局于2023年7月18日发布《汕尾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公示期为8天。截止公示期满,未收到修改意见。
特此公告。
汕尾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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