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商务局 > 要闻 > 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2024汕尾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汽车、家电、家装厨卫企业的公告
2024-12-16 17:21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商务局 【字体: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市于9月启动2024汕尾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为提升活动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遴选符合条件的汽车、家电、家装厨卫销售企业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活动销售企业申报条件

  (一)新车销售企业

  1.汕尾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经营的汽车新车销售企业及大型汽车经销商(4s店)。

  2.企业须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证照齐全、诚信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线下实体经营场所,经营状况良好,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承诺遵守活动规则。

  3.有下列情形的企业,不支持参与消费券的发放: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或近三年内在商务、税务、公安等部门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他经商务部门审议不予支持的情况。

  (二)家电销售企业

  电商平台、家电生产企业(销售机构)、家电销售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信誉好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汕尾市市内注册且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3.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防疫相关规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入选企业要作出承诺,保证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5.家电销售企业连锁门店可一并参加活动,以该家电销售企业总店名义统一报名,但仍需提供相关合法经营的资质证明。

  6.企业具备收旧服务能力的,或与有资质的旧家电回收企业签订有1年以上合作协议的,参与企业要提供旧家电收旧凭证(不限形式),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正规拆解企业。

  (三)家装厨卫企业

  家装厨卫生产企业(销售机构)、家装厨卫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汕尾市市内注册且正常经营、具有法人资格;

  (二)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三)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相关规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入选企业要作出承诺,保证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五)家装厨卫销售企业连锁门店可一并参加活动,以该家装销售企业总店名义统一报名,但仍需提供相关正常经营的资质证明。

  二、报名所需材料

  (一)新车销售企业

  1.2024汕尾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和企业银行账户相关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可从信用中国广东https://credit.gd.gov.cn上查询并下载打印)。

  (二)家电销售企业

  1.2024汕尾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明(可从信用中国广东网https://credit.gd.gov.cn/上查询并下载打印);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24汕尾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销售网点统计表(见附件2);

  5.与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或回收资质证明(如有回收业务的)。

  ()家装厨卫企业

  1.2024汕尾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申请表(附件1);

  2.2024汕尾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销售网点统计表(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明(可从信用中国广东网https://credit.gd.gov.cn/上查询并下载打印);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2.申请表需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申报主体加盖公章。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新车销售企业、家电销售企业、家装厨卫销售企业,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于2024年12月25日24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请以“2024汕尾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书面资料请送至汕尾市商务局。商务局将开展遴选工作并在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入选活动企业名单。


  附件:1.2024汕尾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申请表.xls

            2.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销售网点统计表.xls

                 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表.pdf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香城路80号市商务局501

  联系电话:0660-3362706  

  邮箱:sw3361183@163.com  



  汕尾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6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8 汕尾市商务局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   主办:广东省汕尾市商务局  电话:0660-3367493  地址:汕尾市香城路80号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商务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