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商务局关于汕尾市(第一批)符合2025年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8号)和《广东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2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3月21日前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注:同一消费者不得就同一辆新车重复申领全国汽车“报废换新”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消费补贴)。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4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汕尾市商务局关于汕尾市(第一批)符合2025年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名单.pdf
地 址: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香城路80号汕尾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660-3362706
汕尾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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