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 2025 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 号)、《商务部等 5 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 2025 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 号)、《广东省商务厅等 5 部门关于做好 2025 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5〕6 号)要求,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 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5〕31 号)要求,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举办开展2025汕尾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行动,对活动期间内购买规定内电动自行车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发放补贴。为提升活动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销售商家、第三方运营平台、回收企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法登记设立,按规定纳税,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一)销售商家
1.在汕尾市区域内依法合规设立,具备相应销售资质。
2.商家性质不限。
(二)第三方运营平台
1.涉及核销、清算工作的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3.不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1)具备较强技术及运营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2)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
(3)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电动自行车旧换新活动的各项相关工作,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4)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活动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三)回收企业
1.具备相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3.不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4.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各项相关工作,防范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不良舆情等风险。
5.鼓励支持回收企业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合理确定旧车回收价格。
二、职责
充分调动和利用平台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
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受理解决活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活动进行平稳有序。
(一)销售商家
1.提供电动自行车销售服务。
2.承诺不得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参加活动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价格。
3.便利消费者,提供售旧、换新、辅助上牌等“一站式”服务。
(二)第三方运营平台
1.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消费券发放方案。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中制券、领用、核销等工作,实时传送相关信息至公共服务平台。
2.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券、套现及骗取补贴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3.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活动相关情况,包括数据统计及分析报告等相关信息,并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4.其他保障活动正常发放的工作。
(三)回收企业
1.提供电动自行车报废拆解服务,为消费者出具回收证明。
2.落实相关标准制定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交至销售商家的老旧车辆,做到“一日一清”,回收的旧车及自带的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应移交给有资质的回收企业或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进行安全储存并专业处置,不得非法拆解、流入二手市场,严防回收蓄电池发生安全事故。
3.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活动相关情况,包括数据统计及分析报告等相关信息,并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4.其他保障活动正常发放的工作。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所需材料
1.销售商家: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与活动申请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销售商家承诺书(一式两份)。
第三方活动平台: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与活动申请文件、活动方案、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一式三份)。
回收企业: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与活动申请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一式两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回收企业承诺书
2.其他相关资质证明的盖章扫描件。
3.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4.企业信用报告。(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可从信用中国广东https://credit.gd.gov.cn上查询并下载打印)。
(二)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销售商家:一式两份、第三方活动平台:一式三份、回收企业:一式两份),原件备查。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销售商家/第三方活动平台/回收企业,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提供。
1.销售商家:向属地县 (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书面资料经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统一送至市商务局。
2.第三方活动平台:于2025年3月31日24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请以“2025汕尾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行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书面资料请送至汕尾市商务局。
3.回收企业于2025年3月31日24点前向属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审核后报送市商务局审定。
商务局将开展遴选工作并在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入选活动企业名单。
附件:1. 活动申请表.wps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香城路80号市商务局503
联系人:黄诗泳
联系电话:0660-3379016
汕尾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