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的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为推动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紧跟新形势,走出新路径、实现新跃升,制定以下抽查事项清单与工作计划:
一、抽查工作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双随机抽查对象
规模发卡企业与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三、基本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积极探索综合抽查检查工作新思路。
四、抽查流程
从随机抽查对象中随机抽取抽查的企业,检查人员名单从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抽取产生,对被抽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
五、检查工作流程
1、检查人员名单产生。公示系统产生抽查企业名单后,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名单。检查名单应固定打印并存档备查。
2、检查开始。在检查名单确定后 3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小组主办人员(检查名单第一位)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检查方式可采取现场检查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手段。
3、结果处理。检查结束进入案件处罚程序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
(三)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的总结工作,及时上报,并将汇报材料及相关档案报送局综合法规科存档。
附件:
汕尾市商务局2020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