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商务局 > 要闻 > 通知公告
绿美汕尾行动倡议书——植树造林我助“绿”
2023-04-06 15:06          来源: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机构:汕尾市商务局 【字体:   打印

市民朋友们: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工作部署,着力营造“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绿美人居环境,掀起全民积极参与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热潮,我们向广大社会各界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做绿美汕尾的支持者。绿美汕尾行动是我们共享绿色生活、创建美丽家园的现实需求,也是改善汕尾生态的立足之本。我们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自觉支持和倡导植绿护绿、爱护环境、善待自然行为,养成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学习了解绿化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绿美汕尾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影响,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共同参与绿化美化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

  做绿美汕尾的参与者。深入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示范工程”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投身城乡绿化、义务植树等活动,结合汕尾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要求,尊重自然、突出乡土田园特色,对“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四地”(边角地、空闲地、闲置宅基地、拆违地)及庭院进行“见缝插针”式栽树、种花,加大绿化建设力度。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踊跃投身绿美汕尾行动,开展花美城乡、水美城乡、森林城市建设,尽一份责、植一片绿,增添绿色生机,实现房前屋后应绿尽绿,农户庭院能美尽美的绿色目标。市民也可通过自愿认捐认养的方式,为绿美汕尾生态建设捐资,由林业部门代劳。

  做绿美汕尾的守护者。倍加珍惜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果,关心爱护绿色生命,自觉保护身边的一草一木,门前公共绿地设施,自觉抵制一切破坏绿化环境的行为,争做绿色生态文明的呵护者和保卫者。绿化美化家乡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市人民受益的大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擦亮绿美汕尾发展底色,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美汕尾作出更大贡献。

  认捐认养方式。根据《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为落实市委《中共汕尾市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的决定》,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接收社会各界、广大市民朋友的认捐认养,所认捐认养款项全部用于绿美汕尾生态建设,专款专用,每年公开接受的捐款数额和用途,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捐款超过100元的,由汕尾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颁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证书》。认捐认养款项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捐款时备注捐款人姓名与联系电话):

  1.通过银行直接汇至以下指定的账户和账号:

  账户名:汕尾市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账号:44252301040002237;开户行:农行汕尾大马路支行;

  2.通过扫描右边的“植树造林我助‘绿’”二维码汇款。


9999.jpg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8 汕尾市商务局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   主办:广东省汕尾市商务局  电话:0660-3367493  地址:汕尾市香城路80号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商务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