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精品(汕尾)展销中心
发布单位: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 汕尾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7日
第一章 邀请参选
现对深圳精品(汕尾)展销中心项目运营单位进行公开遴选,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遴选。
一、遴选须知
(一)遴选时间
1.递交参选材料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2.评选时间:2023年11月(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参选报名方式及地址
1.报名方式
可采用现场递交或EMS中国邮政邮寄方式递交参选材料。现场递交的,只接受参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的参选材料;EMS中国邮政邮寄递交的,应确保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送达时间以EMS中国邮政确认送达时间为准)。
2.参选材料递交地址
须递交至以下地址,一式五份。
地址: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汕尾市商务局6楼606室);联系人:易先生;联系电话:18711302122。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第二章 公开遴选公告
一、总则
(一)项目背景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议精神,为加强“20+8”产业集群与对口协作地区深化合作,在对口协作地区(汕尾)核心商圈建立深圳产品展示和销售中心,集中展示深圳市数字创意、智能终端、全屋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工业新产品以及新潮时尚消费品等,设立深圳精品(汕尾)展销中心,以深化深圳-汕尾对口合作,促进工业、消费类商品交流合作,提振当地消费。
深汕两地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原则,采取“存量+增量”“相对集中+灵活分布”“室内+室外”“长期+快闪”“线上+线下”等多种创新运营模式,精心打造深圳精品(汕尾)展销中心。
深圳精品(汕尾)展销中心(以下简称“精品展”)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前正式运营,打造具有深圳和汕尾特色、让当地消费者有更多情感共鸣和良好购物体验的全新消费场景。
(二)项目需求
精品展整体预算为160万元,其中本次遴选运营单位所负责内容预算为100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1.预算金额100万元,主要用于核心展厅的设计装修(含展厅LED大屏)、展厅租金,日常运营管理、设立线上平台、品牌引进、品牌参展补贴等;
2.运营单位承诺运营时间为12个月,未提供此承诺文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3.精品展建成运营后年度总销售额(含批发和零售)不少于1000万元;
4.深圳品牌经营面积合计500 ㎡以上;
5.2023年12月底前实现精品展开通运营;
6.配合举办开幕式等活动。
(三)协议签订及合作期限
1.协议签订:待遴选出运营单位后立即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签订后拨付一部分启动资金(启动资金金额视合同签订内容确定拨付比例),剩余资金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拨付。
2.合作期限:自项目揭牌运行后12个月止,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商定项目是否续约运作。
(四)运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或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接受一家参选,以分公司名义参选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遴选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遴选公告发布当日前,参选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近三年相关佐证文件)。
4.本项目接受拥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和良好商业运营能力的公司单独参选,同时接受拥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的公司与在业界有一定影响的运营商联合参选;联合体参选需提供联合体之间的协议和合作公司的相关资信证明。
(五)绩效管理和退出机制
1.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对精品展项目的运营后年度总销售额数据、运营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
2.精品展项目绩效考核不达标或合同任意一方发生违约事件,双方提前终止合同。因绩效考核不达标而提前终止合同,违约责任由运营单位承担;因合同任意一方发生违约事件而提前终止合同,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二、公开遴选文件的组成
(一)公开遴选文件包括本文件和附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二)参选单位应认真审阅公开遴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参选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公开遴选文件邀约,责任由参选单位承担。
(三)参选单位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子邮件等)向发布单位提出,发布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电子邮件地址:sszhbbgs@126.com)
三、参选材料的组成及递交
(一)参选文件(按本遴选公告、评分细则要求准备)。
(二)参选文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参选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四、遴选办法
(一)报名截止后,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组成评选小组,开展评选,评选小组为5人。
(二)评选程序
评选小组对参选材料进行审核,对有效材料根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审评分,选出运营单位。
(三)报名不足3家时的遴选方式
在遴选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若满足遴选公告参选要求的报名单位数量少于3家,参照《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设置以下遴选方式:(1)若满足遴选公告参选要求的报名单位数量为2家,则按本遴选公告遴选办法进行评审评分选出运营单位;(2)若满足遴选公告参选要求的报名单位数量为1家,则转为直接发包给满足遴选公告参选要求的报名单位并进行公示,公示后直接确定运营单位。
五、评审标准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评分法(评分细则见附件)。评选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第三章 附则
(一)对综合实力比较雄厚、合作意愿强烈但未入选的其他参选单位,可另行商议其他合作方式。
(二)本公告的解释权最终归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所有。
附件:
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 汕尾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