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2024年省级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分配
方案》的公示
方案》的公示
根据《汕尾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汕商务贸函〔2023〕75号)精神,经组织企业申报,商务部门评审、审核,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等程序,确定2024年省级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分配方案(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18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陈裕聪,联系电话:3385600,传真:3362242,监督投诉电话:3367493。
附件:汕尾市2024年省级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分配方案.docx
汕尾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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