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商务字〔2019〕36号
汕尾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商贸领域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
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各科室,有关企业:
现将《汕尾市商贸领域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汕尾市商务局
2019年6月5日
汕尾市商务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第18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根据《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尾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安〔2019〕8号)精神,结合我市商贸领域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推动商贸领域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日至30日。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在局办公室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五、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活动。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能,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不断提高企业安全水平。
(二)参与“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要组织人员参与2019年6月16日(星期日)在汕尾市城区慈云山公园举办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三)开展安全警示和科普宣传活动。要督促指导相关商贸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活动,及时将标准规范、责任制度上墙公示,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明确责任,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应急意识和技能素养。
(四)开展风险排查和应急演练活动。
一是口岸管理服务中心和商贸领域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一线员工的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和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精神,督促指导商贸领域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和信息录入工作。
三是根据《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汕消安〔2019〕5号)要求,积极配合市消防局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安全生产认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专题研究部署,层层压实责任。
(二)统筹落实好工作。要加大“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宣传教育到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利用宣传栏、LED屏、网站等载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推动商贸领域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