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相关项目和企业品牌 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转发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相关项目和企业品牌
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相关项目和企业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7〕6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认真组织所属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相关项目和企业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