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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5年外经贸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的公示
2015-04-13 09:46          来源:           发布机构:汕尾市商务局 【字体:   打印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5年外经贸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03-25 17:15:13 来源:综合处 浏览次数:664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外〔2014〕15号),现将2015年外经贸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15年3月26日-3月31日共6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书面向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客观,并在反映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省商务厅 关钧元020-38819914
         省财政厅 刘雅丽020-83170381
                传真:020-38815281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5年外经贸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03-25 17:15:13 来源:综合处 浏览次数:664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外〔2014〕15号),现将2015年外经贸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15年3月26日-3月31日共6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书面向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客观,并在反映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省商务厅 关钧元020-38819914
         省财政厅 刘雅丽020-83170381
                传真:020-38815281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5年外经贸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03-25 17:15:13 来源:综合处 浏览次数:664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外〔2014〕15号),现将2015年外经贸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15年3月26日-3月31共6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书面向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客观,并在反映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省商务厅 关钧元020-38819914
         省财政厅 刘雅丽020-83170381
                传真:020-38815281

附 件
2015 年外经贸稳增长调结构
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表
地区
金额(万元)
合计
6000
广州
750
深圳
750
珠海
450
汕头
125
佛山(不含顺德)
340
顺德
340
韶关
90
河源
150
梅州
150
惠州
450
汕尾
90
东莞
650
中山
250
江门
250
阳江
150
湛江
125
茂名
150
肇庆
205
清远
90
潮州
90
揭阳
205
云浮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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