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筹备做好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提升补贴发放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汕尾市商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消费补贴发放第三方支付平台服务机构,汽车、家电及3C电子产品等销售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方运营平台申报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按规定纳税,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涉及核销、清算工作的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3.不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二)具备较强技术及运营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三)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
(四)线上平台需具备完善的收旧换新、安装维修和线上家电类商品销售优势,具有商品自营能力,确保消费者选择购买商品为活动范围内的全品牌、全品类商品。能提供一站式收旧换新服务和旧品抵扣优惠等服务。
(五)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汽车置换更新和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各项相关工作,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六)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活动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二、第三方运营平台职责
(一)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消费补贴发放方案。做好汽车置换更新、家电及3C产品以旧换新活动中补贴领用、核销等工作,实时传送相关信息至公共服务平台。
(二)对接广东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格核验系统,核验消费者身份等信息,确定是否符合参与补贴的条件。
(三)开发支付服务系统,动态监测和报告补贴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完成补贴账单核对,建立补贴资金使用明细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套现及骗取补贴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五)充分调动和利用平台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
(六)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受理解决活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活动进行平稳有序。
(七)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补贴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实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需提供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身份信息、旧家电信息、收旧凭证、发票信息、支付信息、新家电物流信息等相关数据。在每个审核周期,严格按照审核要求,提供完整交易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票据、配送凭证等,并做好工作总结。
(八)其他保障活动正常发放的工作。
三、参加活动销售企业申报条件
(一)新车销售企业
1.汕尾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经营的汽车新车销售企业及大型汽车经销商(4s店)。
2.企业须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证照齐全、诚信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线下实体经营场所,经营状况良好,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承诺遵守活动规则。
3.有下列情形的企业,不予参与活动: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或近三年内在商务、税务、公安等部门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它经商务部门审议不予支持的情况。
(二)家电及3C电子产品销售企业
家电及3C销售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信誉好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汕尾市市内注册且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3.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防疫相关规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入选企业要作出承诺,保证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5.家电销售企业连锁门店可一并参加活动,以该家电销售企业总店名义统一报名,但仍需提供相关合法经营的资质证明。
6.具备开具数电发票能力,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包含个人实名、品类、规格型号、SN码等。
7.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接受商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三)家电回收企业。
回收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信誉好并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汕尾市市内注册且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回收旧家电的资质和收旧服务能力;
3、有符合要求的存储场地;
4、有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
5、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近1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第三方运营平台
1.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与活动申请文件(包括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类似活动情况、本次政策实施服务方案、平台提供配套优惠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一式两份);
3.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4.企业信用报告。(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可从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并下载打印)。
(二)新车销售企业
1.2025年汕尾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申请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和企业银行账户相关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可从信用中国广东https://credit.gd.gov.cn上查询并下载打印)。
(三)家电及3C电子产品销售企业
1.2025年汕尾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及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明(可从信用中国广东网https://credit.gd.gov.cn/上查询并下载打印);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销售网点统计表(见附件2);
5.与回收企业签订的回收协议
6.参与企业承诺函(见附件5)
(四)回收企业
1.2025年汕尾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及回收资质证明复印件;
3.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2.申请表需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申报主体加盖公章。
六、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企业,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于2025年11月30日24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请以“2025年汕尾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书面资料请送至汕尾市商务局。商务局将开展遴选工作并定期在汕尾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入选活动企业名单。
附件: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香城路80号汕尾市商务局501室
联系电话:0660-3362706
邮箱:sw3361183@163.com
汕尾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