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汕尾市2020年促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发展若干扶持措施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的公示
根据《汕尾市促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发展若干扶持措施》(汕商务字〔2019〕53号)的通知,我局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截止申报日止,共有106家企业递交申报材料。经我局设立项目评审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为105家企业申报资料真实、合格、完整,同意这105家企业通过评审,因申报资料不全不通过1家。局党组会议于8月9日上午同意105家企业的申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8月12-1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汕尾市申报2020年促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发展若干扶持措施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xls
联系人:张务梓、李青;联系电话:3385600,传真:3362242,邮箱:swswjhk@126.com
汕尾市商务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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