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56号)文件要求,市商务局制定了《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22日,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方式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计划(汇总表与明细表).xls
汕尾市商务局
2022年12月16日
联系人:邹巧旋,联系电话/传真:3362706,电子邮箱:sw3361183@163.com
通信地址:汕尾市城区香城路80号
邮政编码:516600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