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事项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
二、抽查人员
陈楚南(N209357)
李济崇(N297114)
陈秋芳(N297114)
谢健伟(44150039)
罗小洪(44150008)
林平(N453326)
林妙玲(N453328)
林海平(140077)
蔡枝州(143634)
黄冠求(N282470)
黄立华
三、抽查时间
2021年10月22日
四、抽查企业
汕尾市弘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五、抽查内容
1.《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2.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行为的检查。
3.不按照规定办理、转交注销登记的检查。
4.不按照规定如实填报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信息的检查。
5.违规处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拆解零部件行为的检查。
6.未取得资质进行回收拆解活动行为的检查。
六、抽查结果
经检查,企业能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发现违法行为。
汕尾市商务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