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24届广交会广东交易团汕尾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交会广东交易团摊位管理规定》和《关于执行〈广东交易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汕商务函〔2018〕122号),我们进行了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进行摊位安排。现将第124届广交会广东交易团汕尾分团一般性展位使用安排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天,(至2018年8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业务联系人:蔡少佳、钟建群 ;联系电话:3379016,传真:3388760,邮箱:491845608@qq.com,监督投诉电话:3367493)
汕尾市商务局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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