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组成验收组,对汕尾港口岸扩大开放前的准备工作进行验收并宣布通过验收。
近年来,市商务局深刻践行“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深化落实“1+1+9”工作部署,抓好重大平台建设,推动汕尾港口岸海丰港区、陆丰港区扩大开放,落细落实“双统筹”工作,为企业办好实事,切实降成本、出实效。
一是统筹谋划,精心部署,协调推进口岸开放。市商务局以红海湾港区对外开放为新起点,持续不断推进海丰港区、陆丰港区对外开放进程,充分发挥丰富海岸线资源优势,服务重点项目码头对外开放的需求,海丰港区以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专用码头、小漠国际物流港区码头和海丰华城能源有限公司专用码头项目,陆丰港区以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专用码头项目,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多次调研指导项目企业,加快推进后申报开放港区配套建设进度,加强跟进对接上级部门,推动海丰港区、陆丰港区扩大开放获得同步批复。同时,在申报开放过程中,于2015年6 月至2017 年6 月期间,协助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专用码头向国家申请临时对外开放4 批次,临时对外开放期间口岸查验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口岸通关畅顺,有效解决企业进口煤炭问题。二是主动沟通,协力推动,做好口岸开放基础工作。自2019年11月24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汕尾港口岸扩大开放的批复》(国函〔2019]118号)同意汕尾港口岸海丰港区陆丰港区扩大开放以来,市商务局多次牵头调研督导,与汕尾海关、汕尾海事局、汕尾边检站等驻汕查验单位及港口企业密切协作,建立查验配套设施联络机制,主动汇报沟通,争取国家口岸办、省口岸办以及相关部委、驻粤查验单位指导支持。与此同时,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落实口岸配套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扎实推进落实口岸基础设施和口岸查验监管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大力度配套完善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专用码头和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专用码头的口岸查验监管设施,确保口岸查验监管配套设施建设具备《口岸验收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验收条件。三是紧密跟进,科学安排,促成扩大开放通过国家验收。在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验收前准备,2020年5月上报省口岸办,向国家申请验收。2021年3月25日,国家口岸办副主任党英杰带队来汕调研汕尾港陆丰港区甲湖湾电厂及汕尾港海丰港区小漠物流港码头口岸配套设施建设情况。7月30日,国家口岸办下发《国家口岸办关于组织对广东青茂口岸对外开放和汕尾港口岸扩大开放进行验收的通知》。市商务局积极主动和省商务厅口岸处对接联系,上报完善接待迎检方案,严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排前汕尾行程。同时,市商务局组织召开口岸验收推进会,制定周密迎检工作方案上报市政府,牵头组织各查验部门对接上级,保障迎检按计划顺利通过。8月2日至4日,国家验收组按计划完成对我市建成港口码头泊位、口岸公共查验场地、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现场察看,并在市政府三楼召开汕尾港口岸扩大开放国家验收会,听取了汕尾港口岸扩大开放和建设情况汇报,进行现场集中评审,形成验收会议纪要,同意汕尾港口岸扩大开放通过国家验收。
扩大口岸开放,港口所在2家重点企业即可就地进口煤炭上岸,极大降低运输成本。更有利于我市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必将吸引更多外资前来汕尾投资置业,促进港口、腹地和国际经济的互动和融合发展,为汕尾市创建自贸区联动发展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提供重要支撑。下来,市商务局将以此次口岸开放为契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努力构建更加高效便捷、更加开放包容、更具现代意识和国际水准的港口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汕尾革命老区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纵深推进区域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