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水塘河道清淤工作,近日,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长逯峰,市长、市总河长郑海涛签发今年第1号总河长令,动员全市进一步加快水塘河道清淤工作。
总河长令要求,全市上下要弘扬优良传统,广泛凝聚民心共识,持续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工作,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增强防洪排涝能力,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一、高位推动,持续行动。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水塘河道清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冬修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特事特办、快事快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迅速组织发动,持续行动,党员干部、驻村第一书记要带头参加。水务部门要牵头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履行职责,协同配合,加强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
二、分类实施,聚力攻坚。各地要围绕“百千万工程”“明珠一号”攻坚行动部署,严格落实《汕尾市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典型带动作用,开展“村头水塘我来清”“农田灌渠大家清”等系列活动。对农村水塘、房前屋后小微水体和渔村港池开展清淤,改善水环境和人居环境;对灌区和高标准农田等农田水利设施开展清淤,清除杂草和堵塞沟渠的淤泥、石块等杂物,提高沟渠输排水能力;对城内河涌、河道清淤,恢复行洪排涝能力和水体自净能力。依法依规加强清理、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合理处置和利用淤泥。
三、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冬修水利离不开群众的参与支持,各地要畅通群众参与清淤工作渠道,让人民群众成为清淤工作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依托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结合“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三清三拆三整治”等行动,发挥结对帮扶优势,充分利用企业的人才、技术、设备、资金等资源;打好乡贤牌,主动出击,积极与乡贤沟通联系,鼓励倡导乡贤积极参与家乡建设,支持家乡水塘河道清淤和水利建设;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积极引导投身参与清淤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自实施清淤工作以来,我市深入实施清淤“123”行动,即落实“明珠一号”工程,抓好点状(水塘)和线状(河渠)两类水体清理,依靠企业、乡贤、群众“三支力量”参与,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水塘清淤120个、面积15万平方米,清淤农田灌排沟渠212公里、河道167公里,清淤总量74.6万立方米,完成目标任务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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