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汕尾市召开2023年第二次全市河长办主任会议,通报2022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情况,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情况,审议通过《汕尾市2023年河湖管护专项行动方案》,听取品清湖水经济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曾宏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河长办及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级河湖长责任持续压实,河湖长巡河履职更加务实,河湖治理水平更加显著,河长办统筹协调作用更加凸显,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各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连续两年荣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优秀”等次。
会议要求,一要做好水利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省河长办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统筹协调,从快整改,逐一整改销号,确保不影响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为勇争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三连冠”筑牢基础。二要持续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东溪水闸国考断面整治成效,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三要开展品清湖水经济试点工作。按照2024年年底完成试点建设任务要求,重点聚焦“水上运动+滨水文旅文创类”定位,积极沟通协调文体部门,大力推动体育与文旅深度融合,着力突出水经济的综合效益。四要进一步强化考核机制保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全链条跟踪督办河湖问题,发挥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
市河长办相关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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