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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情况汇报
  • 2009-04-29 09:23
  • 来源: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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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是:全面完成氟砷超标和苦咸水地区56.5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正式启动剩余60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一、实施方案:1、按照省的部署,6月底之前必须完成所有农村饮水工程的前期工作。全面完成工程前期设计和审批,是今明两年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启动剩余60万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前提。2、近期,省在调整各市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后,要求修编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并要求在4月1日前上报规划的表格,凡今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上报建设计划必须与规划的内容相对应,否则省一概不予批准建设。因此,本次县级规划修编既要统筹考虑去年年底前我市新增的14.13万不安全人口数,还应考虑原已上报项目由于投资偏低,而不能达到中央和省的人均补助标准的乡镇,尤其是甲东、甲西、南塘等镇水厂工程可作为续建或二期工程列入规划的范畴。3、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争取上半年完成一批工程的验收工作。按照省的要求,今年三月要解决氟、砷超标和苦咸水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属于此类的项目共涉及饮水不安全人数56.5万人,目前在这些项目中有的正在进行工程扫尾,有的还刚刚动工,因此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加强督促,县级水利部门加强技术指导,争取上半年竣工验收。4、规范工程建设的管理,要保证农村群众能够吃上干净的水,要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安全,不得占用和挪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属于国债项目,现中央已委派审计署对项目进行专项稽查,工程的建设管理一定要按照《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完善签证和验收手续。
  二、进展情况:汕尾市农村饮水不安全总数为116.18万人,分列在56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9亿元,其中:中央国债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各1.858亿元,市级财政计划配套资金929万元,其余由县、镇及受益群众自筹解决。据统计,全市已到位的中央国债资金9981.87万元,省级资金11606万元;已基本完工的有7宗,动工的有26宗,正在施工招投标的有7宗,尚有16宗工程没有完成前期(设计)工作。
  三、工作规划:省委、省政府要求到2011年必须解决全省1645.5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围绕这个目标,我市制定的阶段性任务是: 2009、2010年为工程全面建设;2011年为项目扫尾和验收。我们要加大现场检查和技术指导力度,力争全面高质量、高效率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汕尾市市水利局
200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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