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气象水文部门监测预报,我市雨情水情趋于平稳。根据《汕尾市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经会商研判,汕尾市水务局定于7月29日10时将水利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
各地要继续做好值班值守,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密切监视雨情、江河水情和水利工程运行情况,毫不松懈落实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发生险情、灾情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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